說救樹 不如說是在彌補過失
樹的生命力非常強大,壽命比人還要更久。怎麼會要救呢?如果不是人的無知白爛,拿起鏈鋸大量切除樹幹,挖土機把樹根攪爛,再灌上水泥把樹幹包起來。樹還需要救嗎?
人在做這些事的時候,不會多想一下嗎? 傷害後再治療,說在救樹,好意思嗎?難以彌補的過失,怎麼辦?
只能小心翼翼的打破鋪面挖土,避免傷到根系,這幾天工作都被笑,是在挖寶藏嗎? 但出土的是水泥塊、磚頭、垃圾、保利達…..,真是超累,身心靈都受創的工作….
這樣做,樹能不能活,也不知道,只能盡全力幫樹多做一點,提高存活機率,希望這棵樹不要被解除列管,我的孫子可以看到它還活著。
受保護樹木可以解除列管,也是很奇怪的制度,都已經開過會審議要保護這些入選稀有珍貴的樹,應該要盡全力去保護這些樹。結果還可以解除列管?
樹保委員很多時候都是在討論樹要不要解除列管。
彌補過失的經費要怎麼來,也是一個非常大的問題。大多的樹木管裡單位都沒有這方面的預算。受保護樹木越來越少⋯⋯
樹保委員會能不能變成執行單位?每年都有樹木保護預算可以統籌分配,招標請廠商有計劃的去執行樹木保護。 顯示較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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