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賠 告養工處,被路樹斷枝打到

國賠 告養工處,被路樹斷枝打到

國賠 告養工處-男子騎機車,被路旁一枝樹枝斷裂擊中,害他車禍倒地,頸椎脊髓損傷無法再工作, 男子認為工務局養工處疏於管理路樹。

請求國賠:醫療費、喪失勞動能力損失,總計 2500 萬元的損害賠償訴訟,結果敗訴,因為他是酒駕。

國賠

工務局養護工程處

1.氣象局當天測出九級陣風,推斷是樹木被陣風吹倒,嚇到而自摔傷害。

2.男子倒地的地點與倒塌的樹仍有一段距離,無法證明男子傷害情事與樹枝有直接的關係。

3.男子酒駕確定。


國賠

國賠-法院判決

1.男子車禍送醫時,抽血換算呼氣酒測值是屬於酒駕。

2.氣象局測出九級陣風,加上當時多處有傳出路樹遭吹斷,與養工處管理沒有相關。

3.法官也認定市府平日有落實樹木巡察管理責任,難認有疏失。

4.聲請國賠駁回。


國家賠償法責任

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,致人民生命、身體、人身自由或財產受損害者,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。前項設施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管理時,因管理欠缺致人民生命、身體、人身自由或財產受損害者,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。


前二項情形,於開放之山域、水域等自然公物,經管理機關、受委託管理之民間團體或個人已就使用該公物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,而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,國家不負損害賠償責任。

資料來源:

https://www.law580.com.tw/blog/%e5%9c%8b%e8%b3%a0-%e5%91%8a%e9%a4%8a%e5%b7%a5%e8%99%95%ef%bc%8c%e8%a2%ab%e8%b7%af%e6%a8%b9%e6%96%b7%e6%9e%9d%e6%89%93%e5%88%b0/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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